中國智能電網行業發展影響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政府重點支持智能電網的投資建設 在2016年11月27日,發改委及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中,確定了延慶智能配電網等105個項目為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并明確要堅持公平開放,不得指定投資主體。試點項目應當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公平開放,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工期、供電范圍并簽訂協議。項目業主應為獨立法人,具有與配電網投資運營相應的業務資質和投資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確保誠實守信、依法依規經營。鼓勵電網企業與社會資本通過股權合作等方式成立產權多元化公司參與競爭。并要求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按規定向項目業主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或賦予相應業務資質,為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創造條件。電網企業要按照電網接入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電網運行安全的要求,向項目業主無歧視開放電網,提供便捷、及時、高效的并網服務。這份通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增量配網,105個試點項目總投資額預計將達到500億-1000億元,將使得智能電網的投資規模得到快速的增長。 (二)我國已全面突破從發電到用電各技術領域的智能電網核心技術 中投顧問發布的《“十三五”數據中國建設下智能電網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經過近幾年的建設、發展,國家電網已全面突破從發電到用電各技術領域的智能電網核心技術,推動我國電網技術在國際上實現由“跟隨者”向“引領者”的轉變。在逐步構建智能電網的過程中,需求大的領域存在投資機會,包括智能調度平臺建設、新能源接入技術和推廣光伏、燃氣三聯供等分布式能源供應,以及偏遠地區投資應用微電網、扶持儲能、電動汽車產業等。隨著智能電網進入全面建設的重要階段和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進一步推進,城鄉配電網的智能化建設將全面拉開,智能電網及智能成套設備、智能配電、控制系統等三大領域將迎來黃金發展期。 (三)大數據技術的發展推動智能電網的發展 在發電方面,大數據技術能夠整合社會范圍內的電力需求,同時能夠預測一段時間內的用電負荷,發電領域依據信息報告進行有步驟、有策略的間歇性發電,有利于生態文明的建設。在輸電方面,大數據技術能夠全面搜集和處理輸電線路中各類信息,保證輸電線路的正常運行,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電網損害率,有利于智能電網的落成。在用電方面,通過大數據技術對廣大電力用戶的用電需求進行整理和分析,結合先進的電力市場營銷策略,有意識地引導社會范圍內的節能用電理念,推動電力產業的“集約化”發展。 二、不利因素 (一)尚有智能電網的技術難題需解決 由于中國宏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隨著電力需求高速增長,地區間的電能消費量差別逐所增大,中國電力供給與需求分布存在以下特點:能源方面,水能主要在西南地區,煤炭分布于陜西、山西、內蒙古西部“三西”地區;負荷則主要集中于東部沿海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因此,電力供給的可獲得性、非歧視性、可承受性,面臨區域間經濟人口及電力供需不均衡給堅強智能電網的建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此外,未來將有大量的分布式清潔能源發電及其他形式發電接入電網,要求配電網具備靈活重構、和陰流優化、青潔能源接納能力,這對于智能電網的技術要求也是一種挑戰。 (二)電力改革尚未完善,電網企業負擔較重 相對于其他工業,中國電力行業的市場化改革起步較晚。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的電網從建立之初就是一張統一的大電網,自然壟斷是其基本屬性。多年來,電網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基礎設施,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國的電網由國有企業壟斷運營,電價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確定,采取“財政補貼向用電戶收費”的模式,具備非常明顯的“準公共產品”特征。電網雖然已經實現政企分開、廠網分離,但是由于缺少市場競爭,在輸電、配電、售電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目前我國電力體制正在改革,但由于電力改革尚未完善,服務機制尚不健全,電網企業實際承擔了較多的服務社會的責任,如落后地區的城網改造、“村村通電”工程、居民用電無償維修服務等,因此負擔較重,不利于電網企業實現對智能電網的大力投資。 中國智能電網行業投資規模預測 綜合以上因素,中投顧問發布的《“十三五”數據中國建設下智能電網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預計,2017年我國智能電網行業投資規模將達到8,118億元,未來五年(2017-2021)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31.03%,2021年投資規模將達到22,759億元。 |